第六十四章 明明是你喜欢我的野性子(1 / 2)

平城赋 任葭英 1013 字 11小时前

吹灭灯盏后,德音殿中仅余一支银烛。

阿澄睡在王后的眠床上,努力不让自己有一丝睡意。

逾时,殿外传来唱喏之声,阿澄心下一惊,紧捏住枕畔的香衾。

但听得霍晴岚在外脆声道:“大王,王后已经歇下了。”

“天色不晚啊,王后这便歇下了?”

“这阵子,小公主已经开始学爬走了。王后今日累得一身都脱了力。”

“哦,那……你先接下这块于阗玉罢。刚来的贡品,你看,上好的翠色,跟王后最是相称。”

“恭送大王。”

殿外步声渐远,阿澄方才松了一口气。

就在沮渠牧犍过来之前,拓跋月方才秘密出宫。

有赵振、曾毅守护在旁,阿澄不用担心她的安全,自己只需要扮好“王后”这一角色便可。

眼下,沮渠牧犍虽已走远,但阿澄的睡意却是荡然无存,不禁辗转反侧,一夜无眠。

移时,她披衣而起,趴在案上想自己的心事。

银烛高烧,有些像是那日的白月光。

从白沙湖回返姑臧,须行数日,其间会穿过城邑,也会越过郊野。很多时候,自由与安定都不可兼得,阿澄明白这一点,但她却依然有些犹豫。

侍奉在王后身边,衣食与温暖,都令她留恋;但那些郊野之中蹦跳的麋鹿野兔,却与她再无关系了。礼节,什么都得讲礼节。繁缛的礼节,便似一张巨网,罩在她的头上。

终于,在那个明月之夜,在聆听了半夜的虫鸣声后,阿澄决定离开。

歪歪斜斜地写下辞别之语,阿澄趁隙溜出了毡帐。

却没想,她方才走出一里,便被胡叟逮了个正着。

“你也太不够义气了罢,王后待你这般亲厚,你竟然想走。你这个小偷。”

“胡说什么,我什么都没拿!”

“怎么没拿?你拿了王后的心,你要是走了,她得有多伤心?还以为她慢待你了!”

“我……”

“你什么你?”

“我不喜欢那些繁文缛节。”

“无妨,王后就喜欢你的野性子。”

“可是……”

“可是什么……咦?你带伞了么?”

“我带伞干嘛?又没有下雨。”

“别看这时明月在天,说不定过一个时辰,就会下雨。你都没带伞,还能往哪儿走?”

“你们读书人净爱瞎扯。”

“我们来打个赌罢!如果一个时辰内下雨了,我就跟你走;反过来,你就跟我回去。”

“你跟我走干什么……不是,我干嘛要你跟我走啊?”

“敢不敢打赌!”

“呵呵,怎么不敢?你看这月亮,亮得连白兔都看得见。雨?开玩笑。”

她爬上树头,坐在绿枝上,等待他失望而归。

他却向她伸出手,可怜兮兮地说:“拉我上去坐会儿呗。”

“废物。”

真的动手去拉他,才发觉他的手掌有茧,身子也很灵便,方知自己被他愚弄了。这个人,不仅是个文人,恐怕也练过武的。

当然,比起半个时辰后的倾盆大雨,她这点惊讶真不算惊讶。

泼剌——

挨浇的阿澄,不得不服,这个人不仅是个文人,是个练家子,还精通天文气象……

因为打赌输了,阿澄便回了毡帐,留在了王后身边。

后来,胡叟因修史触怒了大王,被下了大狱。阿澄担心不已,但彼时公主正害着热病,阿澄不敢再加重她的忧思,只能把忧思藏了下去。好在,公主说服大王不杀胡叟,多日来又请人照拂着他。

现如今,胡叟在国子学中备受称誉,没几个人不服膺。日子过得也算顺遂。

昨日,是阿澄的生辰。胡叟不知用了什么法子,和出宫采买的赵振联系上了,托他给自己带回了一箱礼物。打开一看,一个是竹马,一个是鸠车,都是小孩的玩具。

阿澄顿时愣住了,旋即哭出了声。

她记得,在从白沙湖回返姑臧的路上,她和胡叟说过,竹马、鸠车虽然是小孩们的玩具,但她家里穷,这种玩具是属于兄弟的,她只能在夜里偷摸着玩一会儿,结果还被阿父发现,狠狠揍了一顿。

这之后,竹马、鸠车便成了她的心结。

本来也只随便说了一嘴,谁承想,胡叟居然记得这件事!

记忆里,他说,他本来叫“阿虫”,是没人要的孤儿,不比阿澄要高贵到哪里去。直到行乞的七岁小男孩,遇到了饱读诗书的胡先生。

那时候,胡炆已经快六十岁了,他唯一的儿子因为疟疾死去,之后他也没再生养。

见阿虫聪慧,胡炆便动了收养他的念头,还给他取了一个不太好听却寓意大吉的名儿:叟。叟,是“老年男子”的意思。

很显然,胡炆希望,胡叟能长命百岁。大抵,这是因为自己拿夭折的儿子吧。此后,胡炆一直把胡叟当亲儿子看待,给他安定的生活,也盼着他能继承衣钵。

时隔一年,但阿澄还记得很清楚,胡叟说,因为严苛的要求,繁重的学业,他一度想放弃那富足的生活,重新做回小乞丐。

可是,